科室简介: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浙江省最早开展“法鉴”工作的精神病专科医院,1954年7月接受首例“法鉴”案例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2003年省政府指定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为精神病司法鉴定医院,2006年经浙江省司法厅和杭州市司法局审定并正式命名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下有近30名具有合法资质的司法鉴定人。
鉴定所配备了专职人员受理预约鉴定,设立了专用办公室、接待室、候检室,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对疑难病人实行住院鉴定。严格按照司法鉴定规章实施鉴定,为公、检、法、司法机关对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依据,“法鉴”结论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得到了广大委托单位的一致认可,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
一、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1.精神状态:有无精神障碍或智能障碍、精神障碍的类型
2.法定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作证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等
3.精神损伤程度:精神伤残等级
4.法律关系:精神障碍与案件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