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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针疗法
来源:北京侯丽萍风湿病医院 发表时间:2014-09-03

  一、定义

  火针疗法,古称“■刺”、“烧针”等,是用火烧红的针尖迅速刺入穴内,以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早在《灵枢·官针》中就记:有“淬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

  二、作用机理

  火针疗法通过灼伤人体腧穴、腠理,开其经络之外门,给外邪以出路,痹症日久,必然在体内产生一些诸如瘀血,水肿等致病性病理产物,一旦形成就会停滞局部经脉、关节。火针携高温直达病所,针体周围微小范围内病变组织被灼至碳化,使粘连板滞的组织得到疏通松解,局部血液循环随之改变。关节肿胀、积液是风湿病常见的症状之一,其原因是阴聚阳位,造成水湿运化不利,致使水液聚留关节,形成肿胀或积液。用火针点刺病变部位,可借助火热,温壮阳气,驱散内寒, ,使属阴的水湿之邪,得火热之力而化,兼可开门祛邪,使水湿之邪从针孔直接排出体外而达到治疗的目的。现代有关临床研究报道指出,以火针直接刺激病灶及反射点,能迅速消除或改善局部组织水肿、充血、渗出、粘连、钙化、挛缩、缺血等病理变化,从而加快循环,旺盛代谢,使受损组织和神经重新修复。

  三、功效:

  温经散寒、驱风通络、活血化瘀、开门驱邪、祛湿散毒

  四、适应症

  (一)关节积液。

  (二)慢性滑膜炎。

  (三)湿热阻络型痹证。可以起到以热引热,行气散毒的功效。

  (四)风湿痹证属虚、属寒者。

  (五)痹证日久寒热错杂者。

  (六)适用于强直性脊柱炎、骨性关节炎等引起的关节肿大,或有关节积液,跟骨骨刺引起的足跟痛,属实证者。

  (七)产后风湿引起的肢体关节疼痛较剧并发凉、畏寒惧冷,遇寒症状加重,受热后症状减轻,舌淡苔白,脉弦紧之证。

  (八)其他还主要用于瘰疬、疖、疮、痈、疽、痔疮和顽癣等症。外科疾病需排脓肿者,神经性皮炎,腱鞘囊肿,网球肘等。

  五、操作方法

  (一)依据辨证选取的经穴、压痛点、病灶局部采取适当的体位,针刺局部消毒。

  (二)使用酒精灯加热针具,在刺入前必须将针体烧红。烧针的次序是先烧针身,后烧针尖,若针体红而不匀,则上下微微移动针体,使致全红。迅速刺入选定的穴位或局部内,随即迅速出针。可用消毒棉球按压针孔,既可减轻疼痛,又可保护针孔。

  (三)针刺的深度要根据病情、体质、年龄和针刺部位的肌肉厚薄、血管深浅而定。一般而言,四肢、腰腹针刺稍深,可刺2~5 分深,胸背部穴位针刺宜浅,可刺1~2分深。

  (四)针刺角度多以直刺为宜,部分可以斜刺,不宜平刺。

  (五)针刺后针孔用消毒纱布贴敷,用胶布固定1~2天;局部呈现红晕或红肿未能完全消失时,应避免洗浴,以防感染。

  (六)火针治疗一般每次选取3~5个针刺点,隔3~6天治疗一次,具体疗程亦可以根据病情、体质而定。

  (七)辩证施术。

  1、痹证,多取患病关节局部穴位及阿是穴,用浅而点刺法,疾刺不留针。

  2、患病大关节,取周围穴及阿是穴,以深而速刺法,,深刺不留针。

  3、上肢症状为主,取C4~T3夹脊。

  4、下肢症状为主,取L1~5夹脊。

  六、注意事项及禁忌症

  (一)面部应用火针要慎重。

  (二)对于大血管和主要神经分布部位亦不宜施用火针。

  (三)在针刺后,3天内避免局部着水,局部红晕或红肿未能完全消失时,则应避免洗浴,以防感染。

  (四)有发热时,不宜用火针;皮肤破损、溃疡处禁刺。

  (五)针后局部发痒,不能用手搔抓,以防感染。

  (六)针孔处理:针刺后用消毒纱布贴敷,用胶布固定1~2天,以防感染。

  (七)对孕妇、产后、习惯性流产者,外伤大出血者,危重、烈性传染病人和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者,血友病、血小板减少者忌用。糖尿病者慎用。

北京侯丽萍风湿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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